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;华东师范大学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研究中心;
教育数据是教育数字化转型下的核心要素。依据教育信息在教育活动中的产生过程以及教育数据持有者的不同,可以将其分为个体数据、教研数据、管理数据和行政数据四种类型。当前我国教育数据治理存在多重实践困境,包括教育数据流通与共享的实践困境、教育数据安全保护的实践困境、教育数据治理机制的实践困境。为进一步提升教育数据治理能力,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实践困境,可以从理念、对象和模式出发实现教育数据的分类治理,在治理理念上强调规制手段和促进手段的分类,在治理对象上实现数据概念和信息概念的区分,在治理模式上厘清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分类,最终完善我国教育数据治理,进而实现教育数字化转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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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信息:
DOI:
中图分类号:G434
引用信息:
[1]胡新瑞.教育数字化转型下教育数据的分类治理[J].比较教育学报,2025,No.355(01):3-13.
基金信息:
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“我国教育法典编纂的框架体系研究”(项目编号:BAA220169)